普吉府國會議員支持以法律承認伊斯蘭合作社
一名普吉府國會議員支持修訂泰國《合作社法》,正式承認伊斯蘭合作社,並按照伊斯蘭教法原則,為無息儲蓄及金融交易提供法律依據。 人民黨普吉府第一選區國會議員宋查特·德查塔翁查倫,於2026年10月31日在普吉府伊斯蘭合作社改革工作小組第三次會議上提出這項建議。 會議有泰國伊斯蘭合作社聯盟、地方行政官員,以及來自普吉府、甲米府和宋卡府的伊斯蘭合作社代表出席。 擬議修法將在該法下為伊斯蘭合作社另設第8類,為其儲蓄及金融活動提供法律框架。 這項改革目前仍在討論中。 工作小組同意於2026年11月再次開會,並邀請來自泰國各地的伊斯蘭合作社主席,與國會財政及金融事務委員會轄下的議會工作小組討論擬議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