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島水上摩托車取締行動:23名業者因使用無牌船艇遭罰
泰國交通部副部長 Sanphet Boonyamanee 下令加強規管普吉島水上摩托車業者,此前當局在執法行動首日對23人開罰。 這些違規者被發現尚未取得必要牌照便使用船艇。 官員依據《泰國水域航行法》第9條,對每人處以最高10,000泰銖罰款。 這次行動於2026年7月15日展開。 Sanphet 當天視察普吉島政府部門的運作,並接獲民眾投訴,內容涉及水上摩托車服務以及旅遊景點的執法情況。 他指示普吉海事辦公室整頓業者,並加強檢查與執法,以提升安全並恢復遊客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