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普吉府府尹因批准酒店经营许可证拟遭刑事起诉
泰国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决定将前普吉府府尹 Chamroen Tipayapongtada 涉嫌违规批准酒店经营许可证一案移交总检察长办公室,寻求刑事起诉。调查称,该项目缺少法定环境影响评估文件。
泰国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已决定将针对前普吉府府尹 Chamroen Tipayapongtada 的案件移送总检察长办公室,以寻求就其批准普吉一个开发项目的酒店经营许可证提起刑事诉讼。调查人员称,该项目缺少法定环境文件。
这项于周四公布的裁定,涉及 2016 年 10 月 27 日签发的第 144/2559 号酒店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发给由 Thewa Estate Co., Ltd 开发、以 U Zenmaya Hotel 名义申请的项目,该酒店目前以 Zenmaya Oceanfront Phuket 名义运营。
根据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的说法,此案源于 2014 年 7 月 3 日提交的一份许可证申请。调查人员表示,该项目位于受保护的沿海环境区域,适用普吉府于 2010 年实施的环境保护规定。按照这些规定,此类规模的开发项目在依法获发酒店经营许可证前,必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估要求。
委员会称,该公司提交了与建筑用途变更有关的文件,但未提交所需的环境影响评估文件。尽管官员曾多次要求补交材料,调查人员发现,开发商提供的仅是拟定用途变更报告,而非正式的环境影响评估。
国家反腐败委员会表示,尽管如此,该许可证仍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由 Chamroen 签署,当时距离他调任洛坤府府尹前不久。委员会称,他曾指示下属加快处理他离开普吉前仍待批准的事项,而该酒店申请也连同一份明确说明需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备忘录一并呈交给他。
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称,Chamroen 在已被告知这一要求的情况下仍批准了许可证,使酒店得以开始营业。委员会认定,他在未遵守《酒店法》及内政部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与 Thewa Estate Co., Ltd 协作发放该许可证,而这一批准使该公司获得了不当利益。
委员会表示,已认定有充分依据依照泰国《刑法》第 157 条追究其渎职责任,同时还涉及反腐败法律项下的相关罪名。完整案卷将移交总检察长办公室审议,另有一份单独报告将送交纪律处分主管机关。
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的公告并未说明 Chamroen 被指因批准该许可证而个人获得了何种利益(如果有的话)。任何刑事案件在进入法院程序前,都须先由总检察长办公室审查。除非法院作出终审有罪判决,Chamroen 仍应被推定无罪。
这项决定出台时,距离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就 Chamroen 作出的另一项重大裁定还不到四个月。今年 3 月,委员会表示,发现他在担任包括普吉府在内多个府府尹期间,持有 3.2167 亿泰铢与其合法收入明显不相称的资产。国家反腐败委员会称,将请求总检察长在另一程序中寻求没收这些资产。
Chamroen 于 2015 年 10 月至 2016 年 9 月底担任普吉府第 46 任府尹。此后,他又先后担任洛坤府、攀牙府和沙敦府府尹,并于 2023 年辞去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