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島一場所因非法提供水煙服務遭突擊搜查;一人被捕
普吉府官員於2026年8月2日告訴《普吉快報》,他們在拉薩達一處場所進行突擊搜查期間,以涉嫌提供非法水煙服務為由逮捕一人。 據報,臥底警員先點了一份水煙並取得收據,之後才表明身分。 其後,經營者被捕,官員表示查獲18件違禁品,其中包括一個裝有215克水煙煙草的容器。 嫌疑人將面對根據《2017年海關法》及《1979年消費者保護法》提出的控罪;泰國商務部規例將水煙及電子水煙列為禁止進口物品。 泰國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亦禁止銷售水煙產品及提供電子煙服務。 案件已移交普吉市警察局,以便進一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