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塔及卡倫海灘涉嫌販售電子煙,四人被捕
普吉府官員表示,四人涉嫌在卡塔海灘、卡倫海灘及卡倫分區附近販售電子煙,並被查扣63支電子煙。
官員表示,四人因涉嫌在卡塔海灘、卡倫海灘及普吉府卡倫分區附近販售電子煙而被捕。案件於2026年8月31日公布,此前有人投訴相關銷售行為對遊客造成滋擾。
逮捕行動於中午約12時45分由普吉府行政單位特別行動隊執行。行動由普吉府助理防務官吉拉德·布拉拉克、通猜·拉達內德及潘查蓬·汶燦帶隊,志願防衛隊隊員亦參與行動。
官員表示,四名嫌疑人被控違反2017年《海關法》第246條第一款,涉及持有及販售明知與第242條所述罪行有關的貨物。相關指控亦援引泰國商務部發布的公告,該公告禁止將水煙、電子水煙及電子煙進口泰國。
四人另被控違反商品及服務安全委員會第24/2024號命令,銷售或要約銷售電子煙。相關罪行適用1979年《消費者保護法》及其修訂條文第29/9條第二款,並可依第56/4條予以處罰。
官員完成案件紀錄後,將四名嫌疑人及查扣的63支電子煙移交卡倫警察署調查人員,以進一步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