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島檢查站搜查 BMW,在駕駛座下發現槍枝及30發子彈
普吉府直轄縣官員於2026年8月10日在高閣設立檢查站期間,在一輛 BMW 的駕駛座下發現一把 CZ 槍械、彈匣及30發9毫米子彈,並扣留一名29歲司機。 官員約於晚上8時30分設立檢查站,以預防暴力犯罪、毒品罪行、槍械罪行及其他違法活動。 他們認為該 BMW 可疑,遂將車輛截停並搜查。 司機無法出示持有及使用槍械的牌照,也無法出示攜帶槍械的許可證。 官員扣押槍械及彈藥,並將他移送普吉府直轄縣警察局作進一步調查。 他最初被控未經許可或無合理理由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械及彈藥,以及未經許可持有他人依法登記的槍械。 普吉資訊中心表示,案件適用泰國《1947年槍械、彈藥、爆炸物、煙花及仿製槍械法》。
普吉府直轄縣官員於2026年8月10日在高閣設立檢查站期間,在一輛 BMW 的駕駛座下發現一把 CZ 槍械、彈匣及30發9毫米子彈,並扣留一名29歲司機。
官員約於晚上8時30分設立檢查站,以預防暴力犯罪、毒品罪行、槍械罪行及其他違法活動。他們認為該 BMW 可疑,遂將車輛截停並搜查。
司機無法出示持有及使用槍械的牌照,也無法出示攜帶槍械的許可證。官員扣押槍械及彈藥,並將他移送普吉府直轄縣警察局作進一步調查。
他最初被控未經許可或無合理理由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械及彈藥,以及未經許可持有他人依法登記的槍械。
普吉資訊中心表示,案件適用泰國《1947年槍械、彈藥、爆炸物、煙花及仿製槍械法》。第7條規定,持有及使用槍械或彈藥必須取得許可;違例者可被判處1年至10年監禁,以及2,000至20,000泰銖罰款。第8條之二規管在城鎮、村莊及公共場所攜帶槍械;違例者可被判處最高5年監禁、最高10,000泰銖罰款,或兩者兼施。
最終適用於司機的控罪及刑罰,將取決於警方調查結果,包括該槍械的登記及牌照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