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最高法院法官:普吉案件凸顯泰國反SLAPP保障機制
刑事法院駁回一名前普吉府行政官員提起的訴訟,前最高法院資深法官 Was Tingsamitr 認為,這項裁決是泰國努力防止對舉報人提出報復性訴訟的重要進展。 根據 Was Tingsamitr 8月1日在 Facebook 貼文中引用的一篇報導,法院於2026年7月24日在審查訴狀階段駁回案件,未進行初步審理。 這名前官員以一名土地所有人涉嫌虛假報案及誹謗為由提出訴訟。 報導稱,該土地所有人曾舉報有人涉嫌索取100萬泰銖,作為更改土地持有文件的交換條件。
刑事法院駁回一名前普吉府行政官員提起的訴訟,前最高法院資深法官 Was Tingsamitr 認為,這項裁決是泰國努力防止對舉報人提出報復性訴訟的重要進展。
根據 Was Tingsamitr 8月1日在 Facebook 貼文中引用的一篇報導,法院於2026年7月24日在審查訴狀階段駁回案件,未進行初步審理。
這名前官員以一名土地所有人涉嫌虛假報案及誹謗為由提出訴訟。報導稱,該土地所有人曾舉報有人涉嫌索取100萬泰銖,作為更改土地持有文件的交換條件。
Was Tingsamitr 表示,法院認為已有初步跡象顯示,這起訴訟是出於惡意提起,並援引泰國《刑事訴訟法》第161/1條,在案件進一步審理前予以駁回。
他說,這項裁決不應被理解為法院認定索取100萬泰銖的行為確實發生,也不代表這名前官員已被判定收受賄賂。相反地,他表示,法院評估的是這起訴訟是否被不當用作針對貪腐舉報人的工具。
這起案件發生在最高法院院長於2026年5月25日發布有關惡意刑事訴訟程序的指導之後。該指導於5月29日刊登在《皇家公報》,列明可能顯示訴訟不當的情況,包括騷擾或恐嚇、對被告造成過度負擔、施壓以取得不當利益,以及明知故意向法院提出不實事實或隱瞞重要資訊。
Was Tingsamitr 形容,普吉案件可能是泰國反SLAPP作法的一個例子。這個詞指的是旨在防止法庭程序被用來恐嚇或造成財務負擔,以打擊提出公共利益議題人士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