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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部門下令拆除奴伊海灘39座建築物

普吉島林務官員已張貼正式命令,要求拆除卡倫奴伊海灘的未經授權建築物及作物,並表示佔用者必須在2026年7月9日前完成拆除,否則當局將自行執行。 該命令涵蓋位於奴伊海灘林姆姆諾克巷、第2村、卡倫、普吉府直轄縣的納克格特山國家保留林土地。 報告指出,公告援引1964年《國家保留林法》及其修正案第25條,要求佔用者離開保留林區,或停止破壞、劣化土地的行為,包括移除或改動造成損害的建築物。 命令列出的佔用者為「Singha先生」,又名「Laem Sing」、「Kitti Pengkaew」或「Paisan Worachai」。 由於命令所列男子未親自到場接收命令,當局遂張貼公告。

林務部門下令拆除奴伊海灘39座建築物

普吉島林務官員已張貼正式命令,要求拆除卡倫奴伊海灘的未經授權建築物及作物,並表示佔用者必須在2026年7月9日前完成拆除,否則當局將自行執行。

該命令涵蓋位於奴伊海灘林姆姆諾克巷、第2村、卡倫、普吉府直轄縣的納克格特山國家保留林土地。報告指出,公告援引1964年《國家保留林法》及其修正案第25條,要求佔用者離開保留林區,或停止破壞、劣化土地的行為,包括移除或改動造成損害的建築物。

命令列出的佔用者為「Singha先生」,又名「Laem Sing」、「Kitti Pengkaew」或「Paisan Worachai」。由於命令所列男子未親自到場接收命令,當局遂張貼公告。

公告由普吉森林中心主任 Sampan Meesit,以及代表皇家森林廳廳長的高級林務官 Thanandorn Phetdee 發出。他們獲普吉府直轄縣副縣長 Thitichai Siamlek、卡倫警署副署長警察中校 Wiwat Chamnankit,以及普吉森林保護隊官員陪同。

官員在奴伊海灘入口張貼警告,並將由皇家森林廳廳長 Nikorn Sirarojananon 簽署的正式公告,張貼在爭議區內一幢建築物的前牆上。公告也張貼於 Singha先生聲稱擁有的一處住宅。雖然他本人缺席,但一名代表代其確認公告已張貼。

Thanandorn表示,這宗侵佔案涉及的奴伊海灘地區面積超過15萊。他說,本輪共有39座建築物須拆除,包括2020年較早拆除行動留下的殘餘物、妨礙官員工作的圍欄,以及2024年查扣的另外36座建築物。

他說,由於土地持有人沒有親自到場確認收悉命令,林務官員、地方行政官員及警方遂聯合張貼公告。他表示,因此必須公開張貼,命令才會產生法律效力。

如果建築物未能在7月9日前拆除,林務官員將在7月16日前發出最後通知。報告指出,若命令仍不獲遵守,官員將進行拆除,佔用者須承擔國家因此產生的費用。

報告指出,官員最早於2018年7月10日勘查並查扣奴伊海灘地點。普吉府法院其後在兩宗案件中裁定,涉案行為違反1941年《森林法》、1964年《國家保留林法》、《土地法典》及1992年《國家環境品質促進及保護法》。第8區上訴法院維持兩項下級法院裁決。

報告說,土地持有人其後已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並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這次最新行動是在自然資源與環境部長 Suchart Chomklin 及其代表團於2026年5月14日視察奴伊海灘後採取的。此前,居民及地方領袖曾投訴海灘通道遭阻塞,以及該區收取通行費。報告指出,當地居民及海灘遊客也曾投訴進入奴伊海灘及自由海灘時遭非法收費。報告說,Suchart的視察行程是在總理 Anutin Charnvirakul 於普吉府巡訪期間視察該地的翌日進行。

這次新的執法行動也緊接6月10日奴伊海灘的一次跨部門檢查。當天,監察使辦公室、林務機關、警方及地方當局的官員調查了有關儘管先前已有法院裁決,侵佔行為仍持續的投訴。在那次檢查期間,林務官員告知 Singha先生,皇家森林廳廳長有意依第25條發布遷出命令,並要求拆除建築物。

當局先前表示,奴伊海灘及自由海灘的拆除工作預計於7月開始,作為普吉島更大規模取締保護土地上非法建築物行動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