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擬收緊重罪犯假釋規定
泰國正考慮收緊假釋及減刑規定,要求被判死刑的囚犯至少服刑25年、被判無期徒刑者至少服刑20年,才可獲考慮提升囚犯分類等級。 《Daily News Online》周日報道,引述司法部一名高級消息人士指出,擬議的最低服刑年期旨在保障公共安全,並確保被判最嚴重罪行的人在符合減刑或假釋資格前,須在獄中服刑相當長時間。 這項提案是在前毒梟勞塔·森利(Laota Saenlee)獲釋引發公眾關注後提出。 據《The Phuket News》引述《Bangkok Post》報道,勞塔的無期徒刑經一連串王室特赦後獲得減刑,他在服刑略多於9年後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