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普吉大麻店檢查行動導致4張執照遭撤銷並採取法律行動
普吉當局發現普吉老城一家未具名大麻店在執照已被撤銷後仍然販售大麻,已對該店採取法律行動。 《The Phuket Express》另報道,相關檢查行動促使普吉府公共衛生辦公室下令撤銷4家大麻店的執照。 檢查行動於2026年8月15日晚上約8時30分,由名為「Manee Kram」的普吉府行政特別行動隊聯同普吉府公共衛生辦公室及地方防衛志願隊執行。 行動由包括代理保安顧問兼警察上尉 Khetrath Chansilp、普吉府副府尹,以及普吉府直轄縣縣長 Siwat Rawangkul 在內的普吉官員下令並監督。 當局未有披露該商家的名稱。
普吉當局發現普吉老城一家未具名大麻店在執照已被撤銷後仍然販售大麻,已對該店採取法律行動。《The Phuket Express》另報道,相關檢查行動促使普吉府公共衛生辦公室下令撤銷4家大麻店的執照。
檢查行動於2026年8月15日晚上約8時30分,由名為「Manee Kram」的普吉府行政特別行動隊聯同普吉府公共衛生辦公室及地方防衛志願隊執行。行動由包括代理保安顧問兼警察上尉 Khetrath Chansilp、普吉府副府尹,以及普吉府直轄縣縣長 Siwat Rawangkul 在內的普吉官員下令並監督。
當局未有披露該商家的名稱。官員表示,該店因違反相關規例及法律而被撤銷執照後,仍被發現販售大麻。
有關行為可能構成違反《1999年泰國傳統醫學智慧保護及促進法》第46條的罪行,該條涉及未經授權出售受管制草藥。第78條規定,最高可判處1年監禁、罰款最高20,000泰銖,或兩者兼施。
《The Phuket Express》在報道同一行動時,將副府尹列為警察中校 Khetarat Chansilp,並表示官員在接獲公眾投訴指有違法行為後,檢查了普吉各地6家店舖。報道稱,4張執照因包括准許在店內吸食大麻、提交虛假報告及分發非法產品等違規行為而被撤銷。報道未能確定老城大麻店是否包括在這4家店之內。
其中一個場所被查獲迷幻蘑菇及大麻脂(報道形容為THC含量高的大麻衍生物),並交由警方作進一步法律處理。另一家店舖過往曾因無牌販售大麻而被檢控,官員在該店發現有人非法出售私煙及電子煙。卡圖區行政當局拘留該名外籍商販,並扣押涉案貨物,以便提出檢控。
Khetrath表示,普吉當局及普吉府公共衛生辦公室正因應投訴並持續監察,每週進行檢查。他說,此前約有30家大麻店的執照被撤銷,但部分商戶已恢復營業或重新販售大麻。
他說,持有效執照的商戶必須嚴格遵守公共衛生部規定。執法措施包括暫停執照30、60或90日,之後撤銷執照。當局也在討論措施,以尋求暫停使用屢次出現違規行為的建築物或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