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府法院判處「Dragon Heart」三名成員入獄,涉街頭飆車及燃放煙火
普吉府法院判處一個自稱「Dragon Heart」的團體三名成員入獄,三人涉嫌在威集及普吉鎮街頭飆車、燃放煙火及擾亂公共秩序。 三人各被判處3個月監禁,認罪後減至1個月15日,且不予緩刑。 威集警方表示,包括該團體首領在內的三名被告均已年滿18歲。 他們被控聚集騎乘摩托車、燃放煙火及爆竹、製造噪音,並在公共道路上非法競速。 法院下令將三人送往位於邦喬的普吉府監獄服刑,並沒收涉案摩托車。 控罪包括共同鼓勵或放任兒童從事不當或可能涉及犯罪的行為、街頭飆車、駕駛時不顧他人安全或造成他人不便、製造過度噪音,以及向空中燃放煙火。
普吉府法院判處一個自稱「Dragon Heart」的團體三名成員入獄,三人涉嫌在威集及普吉鎮街頭飆車、燃放煙火及擾亂公共秩序。三人各被判處3個月監禁,認罪後減至1個月15日,且不予緩刑。
威集警方表示,包括該團體首領在內的三名被告均已年滿18歲。他們被控聚集騎乘摩托車、燃放煙火及爆竹、製造噪音,並在公共道路上非法競速。
法院下令將三人送往位於邦喬的普吉府監獄服刑,並沒收涉案摩托車。控罪包括共同鼓勵或放任兒童從事不當或可能涉及犯罪的行為、街頭飆車、駕駛時不顧他人安全或造成他人不便、製造過度噪音,以及向空中燃放煙火。
案件源於社交媒體流傳顯示上述涉嫌行為的影片,引發外界對道路安全的關注,尤其是在普吉素食節前夕,屆時會有更多居民及遊客在當地出行。威集警方表示,這次拘捕及起訴行動是普吉府「拘捕—扣押—起訴—沒收+家長」行動的一部分,並警告其他違法者可能面臨監禁。警方表示,若父母或監護人因疏忽而放任子女涉入犯罪行為,也可能受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