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府反貪委員會查核晟泰萊鄉級行政組織首長申報的土地仲介收入
泰國國家反貪污委員會將查核晟泰萊鄉級行政組織首長馬諾·潘查拉申報收入背後的資金流向;他申報從土地仲介取得80萬泰銖,並從房地產仲介取得426萬泰銖。 普吉府國家反貪污委員會主任素瓦·紹瓦倫表示,該機構將查明款項由誰轉入,以及這些付款是否與尋求土地或房地產相關事務許可的人士有關。 他證實,目前尚未對馬諾展開調查。 素瓦沒有說明現任鄉級行政組織首長是否合法可以繼續從事這類工作。 他表示:「如果過去是為了賺取額外收入而從事,並沒有什麼問題。 但按照原則,一旦他已經就任,而且仍在任,就不應繼續從事。
泰國國家反貪污委員會將查核晟泰萊鄉級行政組織首長馬諾·潘查拉申報收入背後的資金流向;他申報從土地仲介取得80萬泰銖,並從房地產仲介取得426萬泰銖。
普吉府國家反貪污委員會主任素瓦·紹瓦倫表示,該機構將查明款項由誰轉入,以及這些付款是否與尋求土地或房地產相關事務許可的人士有關。他證實,目前尚未對馬諾展開調查。
素瓦沒有說明現任鄉級行政組織首長是否合法可以繼續從事這類工作。他表示:「如果過去是為了賺取額外收入而從事,並沒有什麼問題。但按照原則,一旦他已經就任,而且仍在任,就不應繼續從事。」
他形容這類工作對鄉級行政組織首長而言「不太適當」,因為其職責包括涉及土地、建設、房地產及執法的決策。國家反貪污委員會也將查核申報給該委員會的收入,是否已向稅務局申報。
這些申報資料是在鄉級行政組織首長被要求於6月30日前提交申報後,公布於國家反貪污委員會網站。根據泰國法律,官員必須申報本人及配偶的收入與資產。
馬諾申報薪資90萬3,600泰銖、獎金62萬4,000泰銖、會議津貼24萬泰銖、房屋租金68萬泰銖、土地仲介收入80萬泰銖,以及房地產仲介收入426萬泰銖。他申報資產價值為18,653,349.68泰銖。其配偶申報出售土地收入79萬泰銖及房屋租金收入44萬泰銖,資產為6,235,421.26泰銖。兩人申報的年度總收入為8,737,600泰銖,資產總額為24,888,770.94泰銖。
普吉府其他鄉級行政組織首長也申報了與房地產相關活動的收入。閣閣鄉級行政組織首長奎吉亞·吉特奎亞申報市場租金收入200萬泰銖,其配偶申報市場租金收入884,211泰銖。兩人申報的資產總額為123,028,706泰銖。
邁考鄉級行政組織首長薩拉武·西薩古坎申報市場租金收入201萬泰銖及土地仲介收入50萬泰銖。他申報資產為68,154,257.02泰銖,加上其子女申報的資產後,總額為68,236,101.68泰銖。薩拉武申報自己已離婚。
申報資料也顯示,特普卡薩特里鄉級行政組織首長西迪猜·詹塔瓦與其配偶申報年度收入686,700泰銖、資產總額1,488,412泰銖;卡馬拉鄉級行政組織首長查倫·科布柯伊與其配偶申報年度收入合計1,216,000泰銖,資產為29,007,124.98泰銖;以及薩庫鄉級行政組織首長特林·潘亞威與其配偶申報年度收入合計646,756.85泰銖,資產為56,204,243.80泰銖。
素瓦呼籲民眾舉報涉嫌違規的情況,包括官員表面上的財富或生活方式與其申報的收入及資產不符。他表示:「普吉府國家反貪污委員會已準備好受理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