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島人頭企業掃蕩行動被質疑未對協助者採取行動
當局已加強打擊普吉島的人頭企業,但並未說明那些可能協助設立及維持這些公司的律師、會計師、公司設立代理人及其他專業人士,是否正接受調查。 泰國國家警察副總長 Samran Nualma 警察上將,以及國家警察監察長 Nophasil Phoolsawat 警察中將,於2026年6月20日在普吉島與第8警區警察、普吉府警察及第6移民局的高級警官共同參與行動。 泰國商業發展廳(DBD)、土地廳及其他政府機構的代表也參與了這次行動。
當局已加強打擊普吉島的人頭企業,但並未說明那些可能協助設立及維持這些公司的律師、會計師、公司設立代理人及其他專業人士,是否正接受調查。
泰國國家警察副總長 Samran Nualma 警察上將,以及國家警察監察長 Nophasil Phoolsawat 警察中將,於2026年6月20日在普吉島與第8警區警察、普吉府警察及第6移民局的高級警官共同參與行動。泰國商業發展廳(DBD)、土地廳及其他政府機構的代表也參與了這次行動。
警方表示,這次掃蕩行動是因應總理 Anutin Charnvirakul 及泰國皇家警察總長 Kitrat Phanphet 警察上將的指示,要求加強打擊非法利用泰國人替外國人持有資產或經營企業的行為。
自執法行動開始以來,警方已逮捕外籍嫌疑人、控告充當人頭股東的泰國人,並對數十家被控掩飾外國持股的公司展開法律程序。
然而,當局並未透露那些可能協助安排相關架構的專業人士是否也成為調查對象。2026年7月15日,商業發展廳表示,初步調查已確認有律師及會計師涉入其中。